安徽亳州:让守信者得激励 失信者受制约
今年以来,亳州市不断完善公共资源交易信用体系,通过形成事前承诺、事中核验、事后惩戒的信用应用模式,使守信者得激励、失信者受制约。
事前承诺指招标人不设置任何前置审核事项,投标企业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符合招标文件要求、无违法违规行为并承诺积极履行投标人义务,即可参与投标活动,降低企业的投标成本。
事中核验指评标定标过程中,评标委员会通过信用中国及交通、水利、财政等行业主管部门建设的信用监管平台核验投标企业信用状况,对虚假承诺的企业依规依约否决其投标,对如实承诺的企业依据其信用状况的不同,赋予高低不等的分值,进一步筛选优质守信企业成为中标候选人。
事后惩处指对违法违规参与交易活动或不按合同履约的失信企业,通过行政处罚、信用扣分等方式进行惩处,降低信用评价分值,使其在交易活动中受到制约,倒逼投标企业注重信用建设。
亳州市公管局有关负责人介绍,2023年以来,亳州市已对300多个交易项目投标企业信用状况进行了查询核验,此举让守信经营、信用评价良好的企业参与交易活动变得更加顺畅,失信企业则自食恶果处处受制。